- 協會教練裁判制度實施辦法:
- 依據全國性非亞奧運體育運動團體建立教練制度實施準則規定
- 教練、裁判依其專業能力級職務分為三級:
- 丙(初)級教練、裁判。
- 乙(中)級教練、裁判。
- 甲(高)級教練、裁判。
- 經學科筆試及術科操作測驗達到規定標準,由協會發給丙(初)級教練、裁判證。
- 課程內容:
- 學科:漆彈運動概術、漆彈活動輔導管理注意事項、漆彈運動安全規定、漆彈槍構造、理論、漆彈裝備介紹、教練訓練學、體能訓練法、運動營養學、運動科學理論、運動傷害防護、運動規則、戰術與戰略、判例分析、教練裁判職責、技術與示範、紀錄方式、帶團與判決經驗談。
- 術科:漆彈活動講解、帶領綱要、裁判實習與操作、槍枝及相關裝備性能、操作與保養、急救包紮、指導技術(基本動作與技巧)、比賽場地的設計、排法與原則、戰術戰略實務演練與對戰。